防火規(guī)范,《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2014 (2018年版)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上傳時間:2025-12-10 實施時間:2018-03-30
收藏 分享 閱讀模式: 分節(jié)閱讀 全文閱讀 字號:
前 言
1 總 則
2 術語、符號
2.1 術語
2.2 符號
3 廠房和倉庫
3.1 火災危險性分類
3.2 廠房和倉庫的耐火等級
3.3 廠房和倉庫的層數(shù)、面積和平面布置
3.4 廠房的防火間距
3.5 倉庫的防火間距
3.6 廠房和倉庫的防爆
3.7 廠房的安全疏散
3.8 倉庫的安全疏散
4 甲、乙、丙類液體、氣體儲罐(區(qū))和可燃材料堆場
4.1 一般規(guī)定
4.2 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qū))的防火間距
4.3 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區(qū))的防火間距
4.4 液化石油氣儲罐(區(qū))的防火間距
4.5 可燃材料堆場的防火間距
5 民用建筑
5.1 建筑分類和耐火等級
5.2 總平面布局
5.3 防火分區(qū)和層數(shù)
5.4 平面布置
5.5 安全疏散和避難
6 建筑構造
6.1 防火墻
6.2 建筑構件和管道井
6.3 屋頂、悶頂和建筑縫隙
6.4 疏散樓梯間和疏散樓梯等
6.5 防火門、窗和防火卷簾
6.6 天橋、棧橋和管溝
6.7 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
7 滅火救援設施
7.1 消防車道
7.2 救援場地和入口
7.3 消防電梯
7.4 直升機停機坪
8 消防設施的設置
8.1 一般規(guī)定
8.2 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
8.3 自動滅火系統(tǒng)
8.4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8.5 防煙和排煙設施
9 供暖、通風和空氣調節(jié)
9.1 一般規(guī)定
9.2 供 暖
9.3 通風和空氣調節(jié)
10 電氣
10.1 消防電源及其配電
10.2 電力線路及電器裝置
10.3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11 木結構建筑
12 城市交通隧道
12.1 一般規(guī)定
12.2 消防給水和滅火設施
12.3 通風和排煙系統(tǒng)
12.4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12.5 供電及其他
附錄A 建筑高度和建筑層數(shù)的計算方法
附錄B 防火間距的計算方法
附錄C 隧道內承重結構體的耐火極限試驗升溫曲線和相應的判定標準
本規(guī)范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錄 各類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
全文
模式
字號:
9.2 供 暖

9.2 供 暖    

9.2.1 在散發(fā)可燃粉塵、纖維的廠房內,散熱器表面平均溫度不應超過82.5℃。輸煤廊的散熱器表面平均溫度不應超過130℃。

▼ 點擊展開條文說明

9.2.2 甲、乙類廠房(倉庫)內嚴禁采用明火和電熱散熱器供暖。     (自2023年6月1日起廢止該條,??點擊查看:新規(guī)《建筑防火通用規(guī)范》GB 55037-2022

▼ 點擊展開條文說明
   

9.2.3 下列廠房應采用不循環(huán)使用的熱風供暖:    

    1 生產過程中散發(fā)的可燃氣體、蒸氣、粉塵或纖維與供暖管道、散熱器表面接觸能引起燃燒的廠房;    

    2 生產過程中散發(fā)的粉塵受到水、水蒸汽的作用能引起自燃、爆炸或產生爆炸性氣體的廠房。     (自2023年6月1日起廢止該條,??點擊查看:新規(guī)《建筑防火通用規(guī)范》GB 55037-2022

▼ 點擊展開條文說明
   

9.2.4 供暖管道不應穿過存在與供暖管道接觸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房間,確需穿過時,應采用不燃材料隔熱。

9.2.5 供暖管道與可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當供暖管道的表面溫度大于100℃時,不應小于100mm 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熱;

2 當供暖管道的表面溫度不大于100℃時,不應小于50mm 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熱。

▼ 點擊展開條文說明

9.2.6 建筑內供暖管道和設備的絕熱材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對于甲、乙類廠房(倉庫),應采用不燃材料;

    2 對于其他建筑,宜采用不燃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 點擊展開條文說明


條評論
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
我要
糾錯
手機掃碼瀏覽
客服
客服 掃碼添加客服微信咨詢
反饋
反饋 掃碼添加客服微信反饋
置頂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