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防火涂料》GB28374-2025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
上傳時間:2025-07-28 實施時間:2026-06-01
收藏 分享 閱讀模式: 分節(jié)閱讀 全文閱讀 字號:
8 檢驗規(guī)則
8.1 檢驗分類
8.1.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項目為在容器中的狀態(tài)、細度、黏度、干燥時間和抗彎性。
8.1.2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表1規(guī)定的全部項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產品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投產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產品的原材料、配方、生產工藝、生產條件等發(fā)生改變,可能影響產品質量;
    c)產品標準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發(fā)生變化;
    d)產品停產一年以上恢復生產;
    e)產品質量監(jiān)督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
    f)其他通過型式檢驗才能證明產品質量的情況。
8.2 組批與抽樣
8.2.1 組批
    組成一個批次的電纜防火涂料應為同一批原材料、同一工藝條件下連續(xù)生產的產品。
8.2.2 抽樣
8.2.2.1 出廠檢驗時樣品應從批量基數(shù)不少于100kg的產品中隨機抽取至少10kg。
8.2.2.2 型式檢驗時樣品應從批量基數(shù)不少于500kg的產品中隨機抽取至少50kg。
8.3 判定規(guī)則
8.3.1 出廠檢驗判定
    出廠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本文件技術要求時,判該批產品合格。出廠檢驗項目發(fā)現(xiàn)有不合格的,不合格的檢驗項目允許在同批產品中再次抽樣進行兩次復驗。復驗均合格,判該批產品合格;否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8.3.2 型式檢驗判定
    型式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本文件技術要求時,判該產品型式檢驗合格;否則,判該產品型式檢驗不合格。
條評論
評論
查看更多評論
我要
糾錯
手機掃碼瀏覽
客服
客服 掃碼添加客服微信咨詢
反饋
反饋 掃碼添加客服微信反饋
置頂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