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設計標準》GB/T50011-2010(2024年版)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上傳時間:2024-10-08 實施時間: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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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 則
2 術語和符號
2.1 術 語
2.2 主要符號
3 基本規(guī)定
3.1 建筑抗震設防分類和設防標準
3.2 地震影響
3.3 場地和地基
3.4 建筑形體及其構件布置的規(guī)則性
3.5 結構體系
3.6 結構分析
3.7 非結構構件
3.8 隔震與消能減震設計
3.9 結構材料與施工
3.10 建筑抗震性能化設計
3.11 建筑物地震反應觀測系統(tǒng)
4 場地、地基和基礎
4.1 場 地
4.2 天然地基和基礎
4.3 液化土和軟土地基
4.4 樁 基
5 地震作用和結構抗震驗算
5.1 一般規(guī)定
5.2 水平地震作用計算
5.3 豎向地震作用計算
5.4 截面抗震驗算
5.5 抗震變形驗算
6 多層和高層鋼筋混凝土房屋
6.1 一般規(guī)定
6.2 計算要點
6. 3 框架的基本抗震構造措施
6.4 抗震墻結構的基本抗震構造措施
6.5 框架-抗震墻結構的基本抗震構造措施
6.6 板柱-抗震墻結構抗震設計要求
6.7 筒體結構抗震設計要求
7 多層砌體房屋和底部框架砌體房屋
7.1 一般規(guī)定
7.2 計算要點
7.3 多層磚砌體房屋抗震構造措施
7.4 多層砌塊房屋抗震構造措施
7.5 底部框架-抗震墻砌體房屋抗震構造措施
8 多層和高層鋼結構房屋
8.1 一般規(guī)定
8.2 計算要點
8.3 鋼框架結構的抗震構造措施
8.4 鋼框架-中心支撐結構的抗震構造措施
8.5 鋼框架-偏心支撐結構的抗震構造措施
9 單層工業(yè)廠房
9.1 單層鋼筋混凝土柱廠房
9.2 單層鋼結構廠房
9.3 單層磚柱廠房
10 空曠房屋和大跨屋蓋建筑
10.1 單層空曠房屋
10.2 大跨屋蓋建筑
11 土、木、石結構房屋
11.1 一般規(guī)定
11.2 生土房屋
11.3 木結構房屋
11.4 石結構房屋
12 隔震和消能減震設計
12.1 一般規(guī)定
12.2 房屋隔震設計要點
12.3 房屋消能減震設計要點
13 非結構構件
13.1 一般規(guī)定
13.2 基本計算要求
13.3 建筑非結構構件的基本抗震措施
13.4 建筑附屬機電設備支架的基本抗震措施
14 地下建筑
14.1 一般規(guī)定
14.2 計算要點
14.3 抗震構造措施和抗液化措施
附錄A 我國主要城鎮(zhèn)抗震設防烈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設計地震分組
附錄B 高強混凝土結構抗震設計要求
附錄C 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抗震設計要求
附錄D 框架梁柱節(jié)點核芯區(qū)截面抗震驗算
D.1 一般框架梁柱節(jié)點
D.2 扁梁框架的梁柱節(jié)點
D.3 圓柱框架的梁柱節(jié)點
附錄E 轉換層結構的抗震設計要求
E.1 矩形平面抗震墻結構框支層樓板設計要求
E.2 筒體結構轉換層抗震設計要求
附錄F 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抗震墻房屋抗震設計要求
F.1 一般規(guī)定
F.2 計算要點
F.3 抗震構造措施
附錄G 鋼支撐-混凝土框架和鋼框架-鋼筋混凝土核心筒結構房屋抗震設計要求
G.1 鋼支撐-鋼筋混凝土框架
G.2 鋼框架-鋼筋混凝土核心筒結構
附錄H 多層工業(yè)廠房抗震設計要求
H.1 鋼筋混凝土框排架結構廠房
H.2 多層鋼結構廠房
附錄J 單層廠房橫向平面排架地震作用效應調整
J.1 基本自振周期的調整
J.2 排架柱地震剪力和彎矩的調整系數
附錄K 單層廠房縱向抗震驗算
K.1 單層鋼筋混凝土柱廠房縱向抗震計算的修正剛度法
K.2 單層鋼筋混凝土柱廠房柱間支撐地震作用效應及驗算
K.3 單層鋼筋混凝土柱廠房柱間支撐端節(jié)點預埋件的截面抗震驗算
K.4 單層磚柱廠房縱向抗震計算的修正剛度法
附錄L 隔震設計簡化計算和砌體結構隔震措施
L.1 隔震設計的簡化計算
L.2 砌體結構的隔震措施
附錄M 實現抗震性能設計目標的參考方法
M.1 結構構件抗震性能設計方法
M.2 建筑構件和建筑附屬設備支座抗震性能設計方法
M.3 建筑構件和建筑附屬設備抗震計算的樓面譜方法
本規(guī)范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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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鋼框架-中心支撐結構的抗震構造措施

8.4.1 中心支撐的桿件長細比和板件寬厚比限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2 支撐桿件的板件寬厚比,不應大于表8.4.1規(guī)定的限值。

    采用節(jié)點板連接時,應注意節(jié)點板的強度和穩(wěn)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廢止該條,詳見新規(guī)《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guī)范》GB 55002-2021)
▼ 展開條文說明

8.4.2 中心支撐節(jié)點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 一、二、三級,支撐宜采用H形鋼制作,兩端與框架可采用剛接構造,梁柱與支撐連接處應設置加勁肋;一級和二級采用焊接工字形截面的支撐時,其翼緣與腹板的連接宜采用全熔透連續(xù)焊縫。

    2 支撐與框架連接處,支撐桿端宜做成圓弧。

    3 梁在其與V形支撐或人字支撐相交處,應設置側向支承;該支承點與梁端支承點間的側向長細比(λy)以及支承力,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17關于塑性設計的規(guī)定。

    4 若支撐和框架采用節(jié)點板連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17關于節(jié)點板在連接桿件每側有不小于30°夾角的規(guī)定;一、二級時,支撐端部至節(jié)點板最近嵌固點(節(jié)點板與框架構件連接焊縫的端部)在沿支撐桿件軸線方向的距離,不應小于節(jié)點板厚度的2倍。
▼ 展開條文說明

8.4.3 框架-中心支撐結構的框架部分,當房屋高度不高于100m且框架部分按計算分配的地震剪力不大于結構底部總地震剪力的25%時,一、二、三級的抗震構造措施可按框架結構降低一級的相應要求采用。其他抗震構造措施,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8.3節(jié)對框架結構抗震構造措施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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