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水排水工程管道結構設計規(guī)范[附條文說明] 》GB 50332-2002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上傳時間:2022-10-14 實施時間:200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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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驗算規(guī)定

4.3 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驗算規(guī)定    

4.3.1  管道結構的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計算,應包括變形、抗裂度和裂縫開展寬度,并應控制其計算值不超過相應的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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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柔性管道的變形允許值,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水泥砂漿等剛性材料作為防腐內襯的金屬管道,在組合作用下的最大豎向變形不應超過0.02~0.03Do;

   2  采用延性良好的防腐涂料作為內襯的金屬管道,在組合作用下的最大豎向變形不應超過0.03~0.04Do;

   3  化學建材管道,在組合作用下的最大豎向變形不應超過0.05Do。(自2022年10月1日起廢止該條,點擊查看:新規(guī)《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guī)范》GB 5502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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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對于剛性管道,其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在組合作用下,計算截面的受力狀態(tài)處于受彎、大偏心受壓或受拉時,截面允許出現的最大裂縫寬度,不應大于0.2mm。(自2022年10月1日起廢止該條,點擊查看:新規(guī)《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guī)范》GB 55026-2022)

4.3.4  對于剛性管道,其混凝土結構構件在組合作用下,計算截面的受力狀態(tài)處于軸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時,截面設計應按不允許裂縫出現控制。(自2022年10月1日起廢止該條,點擊查看:新規(guī)《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guī)范》GB 55026-2022)

4.3.5  結構構件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驗算時,作用效應均應采用作用代表值計算。

4.3.6  對混凝土結構構件截面按控制裂縫出現設計時,應按短期效應的標準組合作用計算。作用效應的標準組合設計值,應按下式確定:

4.3.7  對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的裂縫展開寬度,應按準永久組合作用計算。作用效應的準永久組合設計值,應按下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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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對柔性管道在組合作用下的變形,應按準永久組合作用計算,并應按下式計算其變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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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對剛性管道,其鋼筋混凝土構件在標準組合作用下的截而控制裂縫出現計算,應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

   1  當計算截面處于軸心受拉狀態(tài)時,應滿足下式要求:

   2  當計算截面處于小偏心受拉狀態(tài)時,應滿足下式要求:

4.3.10  對預應力混凝土結構的管道,在標準組合作用下的控制裂縫出現計算,應滿足下式要求:

4.3.11  對剛性管道,其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在準永久組合作用下,計算截面處于受彎、大偏心受壓或大偏心受拉狀戀時,最大裂縫寬度可按附錄D計算,并應符合4.3.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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