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驗算規(guī)定
4.3 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驗算規(guī)定
4.3.1 管道結構的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計算,應包括變形、抗裂度和裂縫開展寬度,并應控制其計算值不超過相應的限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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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本條對管道結構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極限狀態(tài)計算內容作了規(guī)定,這些要求主要針對管道結構的耐久性,保證其使用年限,提高工程投資效益。
4.3.2 柔性管道的變形允許值,應符合下列要求:
1 采用水泥砂漿等剛性材料作為防腐內襯的金屬管道,在組合作用下的最大豎向變形不應超過0.02~0.03Do;
2 采用延性良好的防腐涂料作為內襯的金屬管道,在組合作用下的最大豎向變形不應超過0.03~0.04Do;
3 化學建材管道,在組合作用下的最大豎向變形不應超過0.05Do。(自2022年10月1日起廢止該條,點擊查看:新規(guī)《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guī)范》GB 5502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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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本條對柔性管道的允許變形量作了規(guī)定。原規(guī)范僅對水泥砂漿內襯作出現定,控制管道的最大豎向變形量不宜超過0.02。從工程實踐來看,此項允許變形量與水泥砂漿的配制及操作成型工藝密切相關,例如手工涂抹和機械成型,其質量差異顯著;砂漿配制摻入適量的纖維等增強抗力材料,將改善砂漿的延性性能等。據此,條文對水泥砂漿內襯的允許變形量,規(guī)定可以有一定的幅度,供工程技術人員對應采用。
此外,條文還結合近十年來防腐內襯材料的引進和開拓,管材品種的多種開發(fā),增補了對防腐涂料內襯和化學管材的允許變形量的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與國外相應標準的要求基本上協(xié)調一致。
4.3.3 對于剛性管道,其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在組合作用下,計算截面的受力狀態(tài)處于受彎、大偏心受壓或受拉時,截面允許出現的最大裂縫寬度,不應大于0.2mm。(自2022年10月1日起廢止該條,點擊查看:新規(guī)《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guī)范》GB 55026-2022)
4.3.4 對于剛性管道,其混凝土結構構件在組合作用下,計算截面的受力狀態(tài)處于軸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時,截面設計應按不允許裂縫出現控制。(自2022年10月1日起廢止該條,點擊查看:新規(guī)《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guī)范》GB 55026-2022)
4.3.5 結構構件按正常使用極限狀態(tài)驗算時,作用效應均應采用作用代表值計算。
4.3.6 對混凝土結構構件截面按控制裂縫出現設計時,應按短期效應的標準組合作用計算。作用效應的標準組合設計值,應按下式確定:

4.3.7 對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的裂縫展開寬度,應按準永久組合作用計算。作用效應的準永久組合設計值,應按下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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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3.7 條文對鋼筋混凝土管道結構的使用階段截面計算做出了規(guī)定,這些要求和原規(guī)范的規(guī)定是協(xié)調一致的。
1 當在組合作用下,截面處于受彎或大偏心受壓、拉時,應控制其最大裂縫寬度,不應大于0.2mm,確保結構的耐久性,符合使用年限的要求。同時明確此時可按長期效應的準永久組合作用計算。
2 當在組合作用下,截面處于軸心受拉或小偏心受拉時,應控制截面的裂縫出現,此時一旦形成開裂即將貫通全截面,直接影響管道結構的水密性要求和正常使用,因此相應的作用組合應取短期效應的標準組合作用計算。

4.3.8 對柔性管道在組合作用下的變形,應按準永久組合作用計算,并應按下式計算其變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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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本條對柔性管道的變形計算給出了規(guī)定,相應的組合作用應取長期效應的準永久組合作用計算。
原規(guī)范規(guī)定的計算模型系按原蘇聯1958年《地下鋼管設計技術條件和規(guī)范》采用,該計算模型由前蘇聯學者Л.М.ЕмеΛьянов提出,其理念系依照地下柔性管道的受載程序擬定,即管子在溝槽中安裝后,溝槽回填土使管體首先受到側土壓力使柔性管產生變形,向土體方向的變形導致土體的彈性抗力,據此計算管體在豎向、側向土壓力和彈性土抗力作用下管體的變形。

如圖4.3.8所示,當管體上下受到相等的均布壓力p時,管體上任一點半徑向位移ω為:

按此式可得管頂和管側的變位置是相同的。當管體僅受到側向土壓力時、亦將產生變形,其方向則與豎向土壓作用相反。由于管側土壓力值要小于豎向土壓力(例如1/3),因此管體的最終變形還取決于豎向土壓力導致的變形形態(tài)。
應該認為原規(guī)范引用的計算模型在理念上還是清楚的,但與通常的彈性地基上結構的計算模型不相協(xié)調,后者的結構上的受力,只需計算結構上受到的組合作用以及由此形成的彈性地基反力,美國spang1er氏即是按此理念提出了計算模型,獲得國際上廣為應用,據此條文修改為采用spang1er計算模型,以使在柔性管的變形計算方法上與國際溝通,協(xié)調一致。
另外,在條文給定的計算變形公式中,引入了變形滯后效應系數DL。此項系數取1.0~1.5,主要是管側土體并非理想的彈性體,在抗力的長期作用下,土體會產生變形或松弛,管側回填土的壓實密度越高,滯后變形效應越顯著,粘性土的滯后變形比砂性土歷時更長,這一現象已被國內、外工程實踐檢測所證實(例如國內曾對北京市第九水廠DN2600mm輸水管進行管體變形追蹤檢測)。顯然此項變形滯后系數取值,不僅與埋地管道覆土竣工到投入運行的時間有關,還與管道的運行功能相關,如果是壓力運行,內壓將使管體變形復圓。因此,對變形滯后系數的取值,對無壓或低壓管(內壓在0.2MPa以內)應取接近于1.5的數值;對于壓力運行管道,竣工所投入運行的時間較短(例如不超過3個月),則可取1.0計算,亦即可以不考慮滯后變形的因素;對壓力運行管道,從竣工到運行時間較長時,則可取1.0<DL<1.5作為設計計算采用值。


4.3.9 對剛性管道,其鋼筋混凝土構件在標準組合作用下的截而控制裂縫出現計算,應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
1 當計算截面處于軸心受拉狀態(tài)時,應滿足下式要求:

2 當計算截面處于小偏心受拉狀態(tài)時,應滿足下式要求:

4.3.10 對預應力混凝土結構的管道,在標準組合作用下的控制裂縫出現計算,應滿足下式要求:

4.3.11 對剛性管道,其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在準永久組合作用下,計算截面處于受彎、大偏心受壓或大偏心受拉狀戀時,最大裂縫寬度可按附錄D計算,并應符合4.3.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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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4.3.11 有關條文規(guī)定可參閱《給水排水構筑物結構設計規(guī)范》相應條文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