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tǒng)規(guī)劃標準》[附條文說明] GB/T51439-2021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上傳時間:2025-11-11 實施時間: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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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隔離設施

5.5 隔離設施

5.5.1 機非隔離設施包括設施隔離和標線隔離,其設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城市主干路的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應優(yōu)先采用隔離帶隔離;

2 交叉口非機動車交通流量較大時應設置設施隔離;

3 在交叉口處、路段行人過街處,分隔欄桿、分隔柱等隔離設施宜沿行人視線方向由低向高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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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人行道設置阻車柱應滿足以下設置要求:

1 交叉口人行道邊緣、地塊機動車出入口邊緣等行人流量集中點應設置阻車柱,阻車柱的間距宜為1.3m~1.5m,高度宜為0.6m~0.7m;

2 緣石坡道、與路面等高的安全島等待區(qū),應設置阻車柱。

5.5.3 受條件約束人行道與非機動車道確需共平面設置時,應采取安全隔離措施,防止行人和非機動車出現(xiàn)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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